我以為我要失業了,看到這消息,說是震驚,也還不到,不過著實是讓我嚇了一跳。
還好藝術是越早培養越好。
不過,真的要努力練琴的話,也是大班開始比較適合。
補習班禁收六歲以下幼童 藝術學習不在此限
【2007/2/7】
現代父母為了增強小孩的競爭力,從小就讓自己的寶貝到才藝班補習心算、鋼琴、英文、舞蹈、電腦或書法。不過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」,明文規定,為了保護學齡前幼兒的身心發展,禁止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的孩童,但是有助於幼兒身體律動和藝術涵養者不在此限,違反者最高將處二十五萬元罰鍰。〈康子仁報導〉
行政院表示,幼兒教育的實施,應該以健康教育、生活教育和倫理教育為主,並且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,因此特別透過修法,禁止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的幼兒,發言人鄭文燦說,(t)
根據修法的內容,補習班招收六歲以下的學生,教授鋼琴、舞蹈或書法,應該符合身體律動和藝術涵養的規定。如果教授心算、英文和電腦,恐怕就會觸法,依法將處五萬元以上,二十五萬以下罰鍰。此外,為了鼓勵國民終身學習,對於非正規的教育活動也能參與,建立學習認證的制度,這項法案特別參酌瑞典等歐洲國家的做法,增訂年滿二十五歲,具有四年工作經驗,雖然沒有高中學歷,也可以到高等教育進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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